关于做好2025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鸿教育 | 作者:ghjyadmin | 发布时间: 2025-06-26 | 6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原则上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四舍五入原则,最后1名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下同)分别投档,其中,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线上合格考生分市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档。若因退档造成录取缺额,线上仍有填报志愿合格生源,则根据剩余计划、选科等要求,按剩余计划100%的比例进行递补投档。

当第1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院校剩余计划,已参加统一组织的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均合格的考生可进行第2次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根据第1次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其中,山东警察学院第2次志愿录取剩余计划面向全省,不再分市投档录取),并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择优录取。

(二)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专业的录取。

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新疆警察学院开展审档、录取工作。若新疆警察学院在提前批第1次志愿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及录取。

(三)其它。

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共享。

九、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学生的培养与录用

考生录取后,须与山东省公安厅、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三方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20年。学生入校后,新疆警察学院严格按照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培养管理,不得调转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

学生在校期间政治素质、业务学习、技能训练、纪律作风表现优异,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通过考试考核,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按规定进行考察、个人档案审核合格,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要求者,按照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山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原则上在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选岗时若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对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学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同时,按有关要求进行脱密期管理,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和诚信记录。

十、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招生有关政策,扎实履行各自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有效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一律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公安院校2025年山东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pdf

         2.山东警察学院2025年全省招生计划预分表.pdf

         3.2025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日程表.pdf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pdf

         5.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pdf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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