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高鸿教育 | 作者:ghjyadmin | 发布时间: 2025-06-20 | 2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

鲁招考委办〔2025〕8号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5〕1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5〕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高校具体实施。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录取各环节工作,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重大事项;负责录取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录取审核与计划管理、投档与信息管理、综合协调、宣传与舆情处置、卫生防疫与保障、督查信访等6个工作组。

(四)招生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经费、场所、设施等工作条件保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对参与录取工作的招考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章程,严格录取工作程序,按照录取规定时间完成阅档、退档、审核、录取等各环节工作;要公布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要及时研究,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二、夏季高考录取办法

2025年夏季高考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类别、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各类别、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

普通类提前批分为A类(非平行志愿部分)和B类(平行志愿部分)。

提前批A类含军事类、公安政法类、飞行技术、航海类、消防救援、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等本科招生,以及定向培养军士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提前批B类含国家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生、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提前批A类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1个学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下情况除外:①高水平运动队单设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根据入围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填报学校志愿,同时取得多个学校入围资格的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只填报1次志愿。②军队招收飞行学员单设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合格考生只填报1次志愿,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投档录取。③民航招收飞行学员单设志愿,合格考生可填报2次志愿。第1次志愿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第2次志愿可填报4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提前批B类可填报2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60个。其中,省属公费生以“专业(分就业市方向)+学校”为1个志愿。

提前批A类、B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从中选择一类填报。普通类一段线及以上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含)上考生只能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

飞行技术专业分数线参照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军士生分数线参照我省定向培养军士生文件要求执行。

(2)投档办法。

①提前批A类(非平行志愿部分)。

第一次志愿投档。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以下情况除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按照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相关文件执行;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军队及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关联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入围名单,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全部投档。

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确定。

第二次志愿投档。按志愿顺序分4个轮次依次投档录取,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与第二轮次投档,进行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每个志愿投档办法与第一志愿投档办法一致。

②提前批B类(平行志愿部分)。

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

2.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安排1次志愿填报,设1个学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高校一致。

(2)投档办法。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取得高校专项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3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96个。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文物全科人才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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