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招办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合格者上网登记后,于2021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附件13)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公示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县级招办公示本地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21年底。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六、组织管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县级招办主要负责人是报名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对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周密安排,精心准备。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高考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要根据本市实际制定高考报名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县级招办负责本区域内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学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要建立报名点,配备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所需设备材料;要妥善保管学生的各类报名材料,保存期至少一年。工作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表现好、熟悉招生考试业务、身体健康的干部或教师。要提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进度安排、信息处理方法以及相关表格使用办法等。
(三)明确标准,严格审核 。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级招办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实施。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市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尤其要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注重加强特殊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骗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资格。
(四)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宣传工作,对报名对象、时间、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考生应知尽知。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晓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附件:
2.山东省2021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doc
3.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要求.doc
4.山东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办法(暂行).doc
6.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doc
8.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doc
9.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doc
10.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doc
11.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夏季)省外高中应届生学考合格成绩汇总表.doc
12.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表.doc
13.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汇总表.doc
14.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个人信息项目表.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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